前天夜里,市交警机动大队民警在华侨路整治乱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,1个多小时内就查处了12起乱用远光灯的车辆,相关驾驶员受到罚款100元、记1分的处罚。交警提醒,在夜间照明条件好的道路上开车,开启远光灯也是违法行为。
“在没有路灯的漆黑道路上,开启远光灯后的可视范围扩大。因此,在这样的环境下,开启远光灯是非常有必要的。”机动大队一位交警说,然而,很多驾驶员却存在乱用远光灯的现象。
如果驾驶员在晚上开车用了远光灯,在会车时,不仅可导致对向行驶的车辆驾驶员瞬间致盲,而且使其对迎面车辆的车速和距离产生误判,从而导致车祸的发生。远光灯对前面同向行驶的车辆驾驶员也有很大的危害,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前车的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,必然照得车内驾驶员眼睛睁不开,从而无法从后视镜看清后面车辆的行驶状况。
因此,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,在开启路灯或者其他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,不应开启远光灯;开启远光灯的车辆,应该在会车前150米之前切换到近光灯。否则,就会受到交警的处罚。
交警表示,夜晚视线不好,放慢车速永远比开启远光灯更加有利于安全。交警建议,夜晚开车要尽可能少使用远光灯。如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比较丰富,夜晚也很难遇到漆黑一片的道路,所以尽量不要使用远光灯;在一些照明情况不佳的道路上开车或者在弯道处,可交替使用远、近灯光以提醒对方,但在即将会车时要切换到近光灯;如果发现对向来车开启了远光灯,可交替使用远、近灯光,提醒对向车辆切换至近光灯;如果后面的车辆开了远光灯,前面的车辆可以轻点刹车,以提醒后面车辆关掉远光灯;大雾天气禁用远光灯。因为此时空气透明度较差,灯光会在空气中向各个方向反射开来,这样驾驶员并不会看得更远,同时也影响对向来车的视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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